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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最新通知!

时间:2021-03-05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年度汇算办理时间

2021年3月1日-6月30日
 

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最新通知!
 

二、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?

01、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

根据有关规定,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年度汇算:

①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≤12万元的,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;

②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≤400元的;

③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。

02、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

依据税法规定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:

①已预扣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
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>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>400元的。

三、我应如何办理汇算申报

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步骤

纳税人自行网络申报。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税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。

1、登陆个人所得税APP,点击进入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。

2、选择填报方式,建议选择【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】,也可以选择【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】,申报前可先点击【查看收入纳税数据】,如对收入信息有异议,可进行“申诉”。

3、进入申报界面后,选择或确认【任职受雇单位】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4、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,若【工资薪金】处出现红色字体提示“存在奖金,请在详情中确认”,点击进行查看与确认。在【奖金计税方式选择】处,可尝试不同方式计税,查看计税结果进行最终选择。

5、所有数据核对确认后,点击【保存】,再点击【下一步】,最后根据税款计算界面显示的结果,进行补税/退税申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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